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 | SDHDC2020-059 | 项目名称 | 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 环境监测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济南、滨州、淄博、东营、潍坊 | 建设性质 | 内河航运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类别 | 服务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交通[2017]861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中铁建投山东小清河开发 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中铁建投山东小清河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单信封 | 服务期 | 环保监测服务期为36个月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环保验收服务期: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25.75%,交通部补助及银行贷款74.25% |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起点为荷花路小清河下游200米,途经高新区、章丘、邹平、高青、桓台、博兴、广饶、寿光,在羊口以东注入渤海莱州湾,全长169.2km。主要工程内容:建设III级航道169.2km,全线土方干地开挖3936.38万m3,水下疏浚1551.87万m3,回填方1045.90万m3,合计弃方4390.16万m3。新建斜坡式护岸514.44万m2,半直立式护岸24.78km;改建船闸4座;新建、改建桥梁39座,其中高速公路桥2座(含桥墩防护1座)、普通国省道桥8座、农村公路桥28座、铁路桥1座;改造过临河水利设施425座,其中节制闸2座,倒虹吸11道,提灌站163座,涵闸229座、水文设施8处;改造过河管道32道;过河线缆264道,其中高压线112道、低压线73道、通信光缆79道。新设航道维护基地6处,新设航道标志标牌650座,配套建设数字化航道等支持保障系统。 2.2.招标范围: HBYS标: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济南段、滨州段、淄博段、东营段、潍坊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HJJC标:施工过程中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监测。 2.3.招标内容: (1)环保验收(HBYS):按照环保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依据小清河复航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负责编制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确保相关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对小清河复航工程的环保设施及各项保护措施进行实地核查,并提出补救、完善措施;编制小清河复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组织竣工环保现场验收会,并协助完成网上公示和生态环境部网上备案。 (2)环境监测(HJJC):施工过程中环境监测内容小清河水质环境监测、小清河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小清河沿线声环境质量监测以及施工过程中浮游生物、底栖动植物、水生植物物种数量、种类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环评报告中监测相关内容。 2.4.标段划分: 共2个标段,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 | 内容名称 | 主要工程项目 | 工程地点 | HBYS | 环保验收 | 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济南段、滨州段、淄博段、东营段、潍坊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济南、滨州、淄博、东营、潍坊 | HJJC | 环境监测 | 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施工过程中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监测 | 济南、滨州、淄博、东营、潍坊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环保验收 (HBYS) | 资质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 具有质监局(或市场监管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相应监测范围)。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五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生态调查类)。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 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从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相近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项目工程师(15人):从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相近工作3年以上经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其他要求 | 无 | 环境监测(HJJC)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具有质监局(或市场监管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相应监测范围)。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五项及以上类似项目环境监测工作。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 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从事环境现场监测和实验室样品分析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项目工程师(15人):从事环境现场监测和实验室样品分析工作3年以上经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2主要机械设备要求最低要求 序号 | 环保验收(HBYS) | 环境监测(HJJC) | 采样车 | --- | √ | 车载冰箱(20L以上) | --- | √ | 样品消解和稀释系统 | √ | √ | 样品前处理工作站 | √ | √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 | √ | X射线荧光光谱仪 | √ | --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 | --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 | -- | 溶剂萃取仪 | √ | -- | 气相色谱仪 | √ | --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 | -- | 高精度PH计 | √ | √ |
注:(1)本表所列主要设备数量为HBYS标段、HJJC标段最低配置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服务内容和范围需要补充增加。 (2)投标文件中主要设备配置不能低于本表最低配置要求。 (3)为完成服务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本表中未提及的,投标人按照现行的验收、监测规程、规范中有关要求自行配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申请人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8日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纸质盖章招标文件(地点: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6号楼508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疫情防控期间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及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adecheng77@126.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经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4日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省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楼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补充信息 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2投标人可以对2个标段同时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投山东小清河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围子山路1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05900018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6号楼507室 联系人:樊女士 电 话:0531-66598266转612 邮 箱:huadecheng77@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