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施工1标(LLSG-1) | K1+217~K20+000,长度:18.79km,六车道,填方443万方,挖方408万方,隧道1155米/1座,大、中桥200米/2座,互通3座,分离立交12座(其中公铁立交1155米/1座)。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15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1.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 |
分包要求 | 允许。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 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施工2标(LLSG-2) | K20+000~K48+500,长度:28.5km,六车道,填方480万方,挖方509万方,隧道2745米/2座,特大桥1290米/1座,大、中桥2010米/5座,互通2座,分离立交5座,服务区1处。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15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1.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 |
分包要求 | 允许。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 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施工3标(LLSG-3) | K48+500~K66+000,长度17.48km,六车道,填方255万方,挖方223万方,隧道4903米/2座(其中特长隧道3260米/1座),大、中桥2094米/5座,公铁立交960米/1座,互通1座。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15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2)至少具有1座通过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业绩(可为独立发包的隧道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隧道的工程)。 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1.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 |
分包要求 | 允许。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 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施工4标(LLSG-4) | K66+000~K80+100,长度:14.1km,六车道,填方235万方,挖方311万方,隧道3909米/2座(其中特长隧道3439米/1座),大、中桥2339米/12座,互通1座,服务区1处。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15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2)至少具有1座通过交工验收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业绩(可为独立发包的隧道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隧道的工程)。 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1.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 |
分包要求 | 允许。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 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施工5标(LLSG-5) | K80+100~K98+120,长度:17.99km,六车道,填方325万方,挖方253万方,隧道1382米/1座,大、中桥3129米/11座,互通2座,分离立交5座。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担的施工业绩要求: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15公里(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2017年-2019年): 1.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近十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或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 |
分包要求 | 允许。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 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淸、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申请人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在报名期限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公开截图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査,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
3.6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3.7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8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