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危桥施工一标段 (WQSG-1) | 该桥位于G237济宁线K68@850处,右幅桥梁全长78.5米,桥梁全宽11.5米,桥面净宽9米,上部结构为5×13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设计荷载汽车-20、挂120级;左幅桥全长82米,桥梁全宽11.5米,桥梁净宽10.5米,上部结构为6×13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设计荷载公路-I级;下部结构为双柱式墩、台,桩基础。主要工程内容为拆除上部结构及盖梁,利用柱及桩基,新建盖梁,上部结构采用5×13m钢混组合梁;桥面铺装采用3cmAC-10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黏层 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桥梁两侧防撞护栏采用SA级钢防撞护栏;桥梁按照公路-I级荷载标准设计。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1个国省道桥梁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
财务要求 | 近3年(2017~2019年或2018~2020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个国省道桥梁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含副职)的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个国省道桥梁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总工(含副职)的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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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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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业绩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