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调查评价一标段 (DCPJ-1) | 路线全长153.6公里,设高架桥1座(加宽),特大桥1277米/1座(新增半幅),大桥15座(加宽13座,拆除新建2座),中桥33座(加宽32座,拆除新建1座),互通立交14处(枢纽互通4座,其中利用2座、原位改建2座;一般互通10座,其中原位改建6座,移位新建2座,新增3座),分离立交43座(加宽39座、拆除新建3座,新建1座);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均为利用);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新增)、应急救援1处(利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52公顷,其中新增永久占地约326.7公顷。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②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①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路面定期检测项目或1项高速公路改扩建调查评价试验检测项目。 ②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③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桥梁荷载试验项目。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2020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高速公路检测项目业绩。 监测技术人员(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高速公路检测项目业绩。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桥梁检测车1台、路面综合智能检测车1台、路面探地雷达1台、弯沉检测仪1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前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