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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将重点治理政采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   记者乐佳超报道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将重点治理政采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其中提出,要重点治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纲要》提出,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在“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方面,《纲要》要求,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此外,《纲要》还明确,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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