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二次物流承运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二次物流承运商选聘项目已经批准,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中石化日照石油分公司范围内所有在营加油站,包括日照石油分公司自有加油站(市区片区、东港片区、岚山片区、莒县公司、五莲公司)共计95座;合资公司23座(润通17座、巨油1座、瑞达2座、交发3座)加油站、直分销客户的成品油公路运输。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二次物流承运商选聘项目,包括自有加油站95座、合资公司加油站23座的直分销客户的成品油公路运输服务。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及使用方提出的运输的及时性,确保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负责自有加油站),二标段(负责合资公司加油站),具体运输范围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资信良好;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营运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运输途中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损失。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个近三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品油公路运输业绩,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与我公司有合作关系的运输公司,在合同期内曾给我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的不得参加。现承担我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业务的,因运输公司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给我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的不得参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地点: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6号楼507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疫情防控期间购买招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方式,将上述报名资料及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adecheng77@126.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经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日13:30,申请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省日照市绿舟南路68号海景商务中心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 7.补充信息 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2投标人可以对两个标段同时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6号楼507室 联系人:樊恩恩 电 话:0531-66598266转612 邮 箱:huadecheng77@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