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能交[2010]1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其中65%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3#、4#液体散货泊位码头,吞吐能力为2万吨级和3万吨级且要兼顾5万吨级。该项目自2#泊位南段向东南顺延478米,其中过度段36米,3#泊位长214米,4#泊位长228米。码头前沿设计顶高程7.0米,前沿设计底高程-13.3米,港池、航道设计底高程-10.2米。3#、4#泊位停泊区水域宽分别为52米和65米。船舶回旋圆直径370米。
监理范围:图纸范围内岚山港区中作业区3#、4#液体散货泊位工程监理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监理资质:具备建设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6-3至2011-6-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73-1号历山名郡C座404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06-24,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日照市岚山区岚桥集团2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山东商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岚山区滨海大道66号
联系人:李世成 电 话:13409028163
传 真:0633-2660688 邮政编码:276808
招标代理: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73号历山名郡C座404室
联系人:郭德栋、武占元 电 话:0531-66598277
传 真:0531-82621788 邮政编码:250000
201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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