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 1 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50万元及以上,为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提供过餐饮、车辆驾驶等劳务外包服务的业绩。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19~2021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有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45 周岁以下,具备相应的服务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能力。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