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取得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的总公司或者经总公司授权的山东省级分公司(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省级公司参与投标); (3)偿付能力达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所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4)投标人所属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达到人民币20亿元以上(含)。 |
业绩要求 | 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本单位名称(投标主体)完成过保险金额在人民币35亿元及以上的(共保、单独承保均可,投标人自有承保份额需在35亿元及以上的单张保单)财产综合保险或财产一切险项目的承保经验。 |
财务要求 | 2019-2021年平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不含)。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八年及以上保险从业经历,至少为投标人服务三年。 |
联合体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