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央企或省属国有企业的体系建设、课程开发等同类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
财务要求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或2019-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成立若不足3年,需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项目核心固定人员不少于3人,需具有学习地图建设、课程开发等相关学习技术认证,参与过央企或省属国有企业的体系建设、课程开发等同类咨询服务项目。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