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必须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聊城境内需有固定办公地点,自备或租用停车场地、仓储场所分别不少于1处,其中停车场地面积、仓储场所必须保证车辆停放需求,且基础配套设施齐全。 |
业绩要求 | 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道路清障救援作业业绩。 |
财务要求 |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提供2022年度公司财务年度报表,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
信誉要求 | (1)供应商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供应商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拟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3)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
人员要求 | 每标段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5(含)人,应提供人员驾驶证、作业证等资料且证件在年检合格期内,人证相符。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其他要求 | 每标段提供的救援车辆、机具、设备不得低于4台(多功能应急车1台,平板拖车1台,大清障车1台,吊车1台)。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4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2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