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的最低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改造项目业绩。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并在处罚期内;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正在履约项目。 (2)其他项目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测量员、造价员等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合理、齐全。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