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23潍高路改线二期工程(广饶段)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能交〔2014〕13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饶县公路运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省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饶县公路运输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起于S323潍高路改线一期工程(广饶段)终点(一期工程与S231线交叉口),路线沿一期走向,向西偏北展线,经大张村、段家村西,于李鹊镇政府驻地西下穿兴广铁路,向北偏西经西里村、西花园村西,于S323线与规划西外环交叉口处并入S323潍高路,西止于申盟亭村西300米S323潍高路K106+600处,路线全长8.912km。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0m。全线设置分离立交40.0m/1座,涵洞21道,养护工区1处,设计概算1.68亿元。
2.2 项目建设总工期13个月,监理服务期37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本项目共设一个监理合同段,负责该项目全部工程的驻地监理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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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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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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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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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近5年(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监理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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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8年及以上施工监理经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
2、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或工程经济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合同工程师监理经历。
3、道路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道路工程师监理经历。
4、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道路工程师监理经历。
5、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持有安全、环保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安全、环保工程师监理经历。
6、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程师监理经历。
7、监理员(6人):持有监理员证或交通部监理培训证书,具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监理经历。
8、试验人员(3人):持有监理员证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公路施工监理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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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27 日至2015年 6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至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 月 17 日09: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第一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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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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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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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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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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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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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公路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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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府前大街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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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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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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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66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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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66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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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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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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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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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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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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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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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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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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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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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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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6659825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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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262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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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5日
am<���f��2'>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资格审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评审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7日至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印件一套至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6 月 17 日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8第一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 //www.chinabidding.com.cn)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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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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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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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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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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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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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公路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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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府前大街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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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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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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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66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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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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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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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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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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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6659825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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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8262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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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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