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人民法院临时建设审判法庭与档案库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商河县人民法院临时建设审判法庭与档案库房建设项目已由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商发改投资[2015]3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河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商河县人民法院临时建设审判法庭与档案库房建设项目位于兴隆街以西,鑫源路以南,1902.23m,合同估算价390万元,计划工期18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高检会(2004)2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领取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在商河县鑫源路5号,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河分中心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进济投标时必须持有济南市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商河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时必须持有本县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报名者,请于通知时间的每日9时00分至16时30分,到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历下区龙奥北路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河分中心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河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人: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历下区龙奥北路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
联系人:曹海涛、王宝磊
电 话:0531-66598277转603
E-mail:huadecheng@126.com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