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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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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7-06-23 16:39:04     
 

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348875342201616F

021369 

项目名称

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泰安市、济宁市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备案号

JL201706101-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1706101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交通﹝201743

项目法人单位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GJB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

1080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董家口至梁山(鲁豫界)公路宁阳至梁山(鲁豫界)段是山东省“九纵五横一环七连”高速公路网中“横四”线的一部分,宁梁高速起自泰安市宁阳县境内的京台高速公路,经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及济宁市汶上县、梁山县,西接河南省台辉高速公路。线路全长109.772公里,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填方1648万立方米,设特大桥1座,大桥4座,互通立交7处,分离立交16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分中心2处,特大桥监控所1处,收费站6处,其中5处匝道收费站,1处省界收费站。

项目批复概算投资105.27亿元。项目建设总工期36个月,预计20179月份开工建设,20208月底建成通车。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1个总监办。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图设计图纸中标明的路基、路面、桥涵、房建、交安和机电监理管理工作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2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总监办,标段号:NLZJ,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109+772.429,标段长度:109.772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监理标段

主线按高速公路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双向四车道,全封闭全立交,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施工计划工期36个月。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21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担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的里程累计不小于100公里(需包含路基、路面可多项目分别具备,双向四车道及其以上高速公路项目道路轴线长度)。不少于1座通过交工验收的新建特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可为独立特大桥工程或所监理标段含有特大桥工程)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32015年度或2014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及有关部委明令通报或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未具有其它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或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副总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2.副总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验,担任过1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副总监理工程师(副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3.安全工程师(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类似工程监理工作3年以上。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满足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

联合体要求

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6-262017-6-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330分至16 3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图纸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7-8-2 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00分至0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8第一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
.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
 4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qljfjt.com/

7. 补充信息

1、招标公告中所要求人员,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得存在正在履约项目,否则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2、本次监理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其信誉满足招标公告中的信誉要求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D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

邮政编码

250100

250000

联系人

高先生

樊恩恩

电话

0531-68971570

0531-66598277-612

传真

0531-68971972

0531-82621788

 

 2017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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