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7河辛线广饶绕城段改建工程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0523310493664201602F021439 | 项目名称 | S227河辛线广饶绕城段改建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东营市 | 建设性质 | 改建 | 招标备案号 | JL201710124-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JL201710124 | 招标类别 | 监理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交通【2016】1207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人 | 广饶县公路运输管理处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 | 13个月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省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100%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S227河辛线与石大路交叉处(河辛线K94+340),向西利用石大路布线,沿线途径现河采油四矿驻地、前初村、甄庙村、范李村,于预备河与北贾沟交汇处东转向南跨预备河,沿北贾沟东经寨村西、大尧村西,于大尧村南交叉东辛输油管线后向东偏移,避让营子遗址,继续向南经窑厂东、白坞村东,于申盟亭村西顺接S316寿高线,完全利用S316线至S227河辛线与S316寿高线交叉处(河辛线K115+380),路线全长23.806公里,其中完全利用8.912公里,新建里程14.894公里。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设一个监理合同段,负责该项目全部工程的驻地监理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预埋管线、附属设施及全线(含完全利用段)交通安全设施等的监理工作。 | 2.2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监理标段,标段号:JL-1,起始桩号:K94+445,结束桩号:K109+340,标段长度:14.894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 监理标段 | 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0-33.0m。 |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级(含一级)及以上等级新改建公路工程(含路基及路面)施工监理服务业绩。 | 财务要求 | | 信誉要求 | 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 人员要求 | 1、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8年及以上施工监理经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驻地监理工程师。 2、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或工程经济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合同工程师监理经历。 3、道路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道路工程师监理经历。 4、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持有安全、环保合格证,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安全、环保工程师监理经历。 5、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程师监理经历。 | |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满足要求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3.5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3.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3.7 |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 3.8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7-10-25至2017-10-31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1-15 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广饶县广饶金岭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补充信息 招标公告中所要求人员,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得存在正在履约项目,否则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广饶县公路运输管理处 |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府前大街330号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 | 邮政编码 | 257300 | 250000 | 联系人 | 马先生 | 樊恩恩 | 电话 | 0546-6688016 | 0531-66598277-612 | 传真 | 0546-6688016 | 0531-8262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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