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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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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乐高速公路项目小修及保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17-03-15 14:26:12     
 

济乐高速公路项目小修及保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000696876560201651F021446

项目名称

济乐高速公路项目小修及保养工程

项目所在地

济南市

建设性质

专项工程

招标备案号

SG201703082-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1703082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中铁建山东京沪高速公路济乐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文号

中铁建投招标办函【2016236号

项目法人单位

中铁建山东京沪高速公路济乐有限公司

招标人

中铁建山东京沪高速公路济乐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09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资金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济乐高速公路项目位于鲁北,是山东省高速公路网“五纵四横一环八连”中的重要连线之一。向北与河北省沧州至千童(冀鲁界)高速公路相接,向南经德州市乐陵、临邑、济南市商河、济阳等地,终点在崔寨镇与青银高速公路(济南绕城高速公路北线)相连。全长114.872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全线设置监控通讯中心1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与收费站合建),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7处。

2、招标范围:济乐高速公路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养护小修与保养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以及防汛、除雪、防滑、防凌及各种养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3、计划工期:养护服务期限为自2017年5月1日起,三个公历年。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商河临邑段,标段号:YH02,起始桩号:K298+400, 结束桩号:K341+190 ,标段长度:49.016KM(含天桥、匝道、连接线) ;

2 标段名称:济阳段,标段号:YH03,起始桩号:K341+190, 结束桩号:K375+305 ,标段长度:38.044KM(含天桥、匝道、连接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商河临邑段

YH—02)、

济阳段

(YH—03)

主要包含各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养护小修与保养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以及防汛、除雪、防滑、防凌及各种养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资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以交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条高速公路桥涵或路面施工业绩,或近五年内累计独立承包过30km以上的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小修施工项目

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或2014年度~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未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明令通报、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申请人(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 4、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持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证书、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2.项目总工(1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桥梁工程师(1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系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附录6机械设备要求,其他设备根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规定的日常养护机械设备并根据需要随时到场,并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分包要求

招标范围内的绿化工程允许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其他要求

无。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3-17至2017-3-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4-26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玉兰广场6号楼508第一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山东经济信息网(http://www.sd.cei.gov.cn/)上发布。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中铁建山东京沪高速公路济乐有限公司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天辰大街1188号

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  

邮政编码

250101

250013

联系人

韩兆沣

刘海芳

电话

0531-62326038

0531-66598277转612

                                                                 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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