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津县城区道路新改建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17年宁津县城区道路新改建项目已由 宁发改复字【2017】1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津县盛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河大街新建工程,起于海河大街与文化西路交叉口,向东终于文昌路交叉口,路线长度561.122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面宽度:22.0m;文化西路新建工程,起于文化西路与辽河大街交叉口,向南终于黄河大街交叉口,路线长度830.766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面宽度:15.0m;安业路南段新建工程,起于安业路南段与黄河大街交叉口,向南终于香江大街交叉口,路线长度546.488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面宽度22.0m;彩印路新建工程,起于彩印路与黄河大街交叉口,向南终于香江大街交叉口,路线长度555.345m,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面宽度:12.0m;康平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康平路与宁东公路交叉口,向西经张秀村,终点位于张秀村西侧,桩号K1+216.141,路线呈东西走向,全长1.216km,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面宽度30.0m,全断面宽度36m。
2.2监理内容: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监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合同、信息等方面的管理等。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15日,总日历工期110天。
2.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5本项目控制价:4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监理员(不少于2名);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08时30分至2017年7月3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1 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jggzyjyzx.com)报名。
4.2.2 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入库手续,入库不需收取任何费用。入库方式: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第一步:通过“投标人注册”进行网上注册;第二步:通过“基础信息库”---“投标人查询”---“编辑”,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详见网站首页(www.njggzyjyzx.com)“资料下载”栏目中《投标人网上报名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及《投标人资质证件上传操作手册》。
注:投标人因证件上传不合格、资料不全引起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收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登录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谢绝邮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7月18日09时30分;
地点为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中心大街邮政局东侧县委对面东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服务咨询单位: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34-522444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津县盛宁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0534-5426608 传真:0534-5426608 电子信箱:chenglai838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宝磊 电话:15621598440 传真:0531-82621781 电子信箱:huadecheng@126.com
重要通知:
1、中共宁津县委办公室 宁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征询使用的办法(试行)》(宁办发【2015】5号)“5. 招投标工程。所有单位投资项目、货物服务采购等招标、采购文件中,应对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诚信要求,采购人(采购人)应查询投标人(投标人)信用信息,对于诚信等级高的予以优先考虑,诚信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取消报名资格。”
2、因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无法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如项目发布澄清、修改信息,将在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到潜在投标人。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投标人因证件上传不合格、资料不全引起的各种后果,责任自负。
4、投标人进行注册时必须填写基本户银行账号,已入库未填写基本户银行账号的请抓紧时间填写,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因投标人未填写或填写账号错误,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账或无法退回的,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报名必须填写手机号码(必须只填写一个有效号码)。
6、投标人在提交相应文件电子版的同时,投标人在评分标准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另存一个文件夹,电子文档不允许PDF格式。
7、中标人须同意其投标文件中由评标专家认定的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内容在宁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网站上进行公示。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
8.交易中心系统现采用保证金虚拟账号,一个标段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各投标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造成错打,误打保证金的后果自负。
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